yh533388银河 院长信箱
学院团委、各团支部: 2009-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即将开始,请学院团委、各团支部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积极地、民主地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民主推荐要求 1、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民主推荐须在各班班主任的组织下进行。班级民主推荐应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,推荐名单必须有班主任签字。 2、坚持组织推荐与班级民主推荐相结合,以班级民主推荐为主,班级民主推荐比例不少于本期党员发展总数的80%; 3、本学期党员发展总数控制在50人以内,党组织按党员发展总数的5%比例推荐,学院团委按党员发展总数的10%的比例推荐,各班团支部按党员发展总数的80%的比例推荐。在符合建党对象标准的前提下,一年级各班级团支部原则上推荐1名,二、三年级(含09专升本)各班团支部按班级人数的10%推荐(四舍五入法)。毕业班(含08专升本)原则上不发展党员。 二、 建党对象标准 1、 思想上进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没有受过院校两级处分(警告以上); 2、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(院党校结业满一年); 3、 院级党校成绩合格,并顺利结业; 4、 最近学期综合考评分列班级前50%,且没有不及格现象(一年级按照高考分排名); 5、 积极参加学院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且表现良好。 6、 符合1-5条件,通过英语四、六级的,直接列为发展对象。相同选票的,不重选,遵循英语等级优先、成绩优先原则。 三、其它 本次学生党员发展时间紧,任务重,请各班级务必在2010年4月7日(周三)之前,将推荐名单上交学院党总支(2B212)徐老师处。 yh533388银河党总支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